近来,信网()得悉,因为青岛宏泰配电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配电箱”)出产的修建施工配电箱在2019年市监督检查中呈现了不合格的状况,违反了《顾客权益保护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法,胶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处分,罚款人民币330元。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显现,青岛宏泰配电箱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22日,经营规模包含一般经营项目:低压配电箱、修建机具加工、装置、出售。
信网了解到,《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出产、出售不符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中止出产、出售,没收违法出产、出售的产品,并处违法出产、出售产品(包含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并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情节严重的,撤消经营执照;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以及第六十条:“对出产者专门用来出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所列的产品或以假充真的产品的原辅资料、包装物、出产工具,应当予以没收。”
为核实此事,信网记者经过其对外公示电话进行联络,该公司司理表明对此事并不了解。信网记者 王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