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25日讯 近来,信网()得悉,青岛阳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出产不合格的配电箱,被城阳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许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的,责令中止出产、出售,没收违法出产、出售的产品,并处违法出产、出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并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情节严重的,撤消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
针对青岛阳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城阳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分决议:责令中止出产、出售不合格的配电箱; 处该批产品货值金额1倍600元的罚款。
为了解此事详细情况,信网曾致电青岛阳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来了解,其工作人员表明,被处分一事事实,现在现已合作有关部门将此事处理完毕。在问及概况时,该工作人员未过多泄漏,仅仅说了一句“有病”便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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