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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巴彦淖尔市群众信访举报

来源:爱游戏官网体育彩票    发布时间:2024-07-14 11: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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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6 17:11

  杭锦后旗陕坝镇玫瑰园小区北侧临街餐饮店,油烟机通风口从小区内一层的车库顶接出,油烟排出影响居民生活,滴下来的油污染路面。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群众举报的陕坝镇玫瑰园小区北侧临街餐饮店共有21家,其中单纯蒸煮类餐饮户6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餐饮户8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餐饮户7家;油烟通风口从小区内一层车库顶接出的20家,剩余1家从门前排放,所以群众举报该问题属实。对于“滴下来的油污染路面”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滴漏油污污染路面现象,所以群众举报该问题不属实。

  针对群众举报问题,杭锦后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19年9月1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对上述21家餐饮店逐户下达了《杭锦后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杭城综责改字〔2019〕第(03-005、006、007、008、009、010、011、012、013、014、015、016、017、018、019、020、021、022、023、024、025)号),要求所有餐饮业商户于2019年9月21日前采取一定的措施改正油烟排放影响居民生活环境问题。具体整改措施为:一是要求7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商户于2019年9月21日前安装好符合国家油烟排放标准的油烟净化器。二是要求8家已安装并使用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商户和6家单纯蒸煮类餐饮户,于2019年9月21日前对其油烟净化设施设备、风机、排风通道等进行清理洗涤、维护,确保油烟排出不再污染旁边的环境。三是要求21家餐饮户今后经常性对其油烟净化设施设备、风机、排风通道等进行清理洗涤、维护,如经清洗维护后仍对旁边的环境有污染,必须更换新的、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及风机等。目前,7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商户已全部安装好油烟净化器;8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商户和6家单纯蒸煮类餐饮户已对其油烟净化设施设备、风机、排风通道等进行清理洗涤、维护。

  乌拉特后旗巴音镇旧街龙门架北住户反映东矿机器破碎噪声大,车辆运输噪声大,早上4点至8点空气污浊,味道呛人,居民不能开窗,地下水也受到污染。(主要重复)

  1、举报人反映的“东矿公司机器破碎”均置于封闭的厂房内,并采取减震措施,大大降低噪声,监测报告结果为,企业的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同时,该车间周边最近的居民住户也在800米之外,设备运行一般的情况下,一般是听不到噪声的。综上,举报人反映的“东矿公司机器破碎噪声大”不属实。

  2、举报人反映的“东矿公司车辆运输噪声大”的原因是运输车辆经过减速带时,瞬间产生的噪声。厂区运输道路设有分布不均的减速带,车辆经过时最近的住户能听到一些噪音,但不是很大。举报人反映的“东矿公司车辆运输噪声大”的问题基本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东矿公司粉尘污染”问题主要来自于东矿公司内部运输道路扬尘。为降低道路扬尘及过往车辆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旗政府于2016年9月投资420万元新建了3.15公里的矿区运输公路(三级柏油公路),东矿公司于2015年8月投入248万元建成了废石堆场防风抑尘网,2016-2018年,东矿公司累计投入307万元进行厂区环境绿化,植树8.7万平米。通过企业自行监测和管理部门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昼夜间厂界无组织粉尘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但是偶尔有一些拉运矿石车辆撒落物来回碾压,加之企业洒水频次有时不足,清扫不及时,导致车辆经过时产生一些扬尘。综上,举报人所反映“东矿公司粉尘污染”的问题基本属实。

  3、经调查:该公司选矿工艺为原矿石-破碎-磨矿-浮选-脱水(浓密、过滤)-精矿,选矿废水全部收集后循环用来生产,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垃圾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设施集中处理后进入生产流程用于选矿,无生产及生活垃圾污水外排。同时,根据2002年东矿公司60万吨采选矿项目做的环评报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监测结果分析显示,超标项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均与本地区地质构造有关。结合2014年至今,市、旗两级环境监测站对该区域现有水井进行多次监测,监测结果为该区域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超标,其余指标均符合《地下水品质衡量准则》(GB/T14848-93)Ⅲ类标准,超标监测项目与环评时期数据对比无明显变化,公司制作未对地下水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对东矿公司尾矿库上清液、下游监测井水质、选矿车间排污口进行监测,各项污染指标均达到国家行业标准。举报人反映“周边地下水也受到污染”问题不属实。

  一是针对有时产生粉尘的问题,责令东矿公司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少遗撒。同时,加大日常洒水频次,严格落实各路段的洒水抑尘措施,保持路面湿润,有效控制道路扬尘现象。二是针对车辆行驶产生噪声问题,督促企业近期完成破损路面的修缮,对拉运矿石车辆实行限速并重新合理布设减速带,尽量远离住户。如采取上述措施后还有噪声,则要求企业在靠近居民户附近安装隔音设施。

  2、牧民斯庆巴图,不符合贫困户身份却享受着国家扶贫政策,并且套取国家禁牧款20000余元。

  亩草场的承包权,而后苏木政府以池俊锋为挂名户为由否决了乌兰朝鲁嘎查关于给予池俊锋草场的决定,导致池俊锋

  接到转办通知后,乌拉特中旗由分管副旗长牵头,责成林草局牵头,农科局、自然资源局、扶贫办、新忽热苏木配合,组成联合调查组第一时间赴实地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

  经调查,举报中的“乌兰朝鲁嘎查桌日格台”实际为乌兰朝鲁嘎查朱丽格泰,“陶朝鲁孟”户籍名为陶朝鲁门,“陶玉君” 户籍名为陶郁君,“池俊锋”户籍名为池俊峰。

  1.举报人反映的“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乌兰朝鲁嘎查桌日格台牧民陶朝鲁孟非法开垦草牧场10000余亩,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并以此套取国家禁牧补贴,种植补贴。”问题情况不属实。

  经调查,1998年1月1日乌兰朝鲁嘎查长苏雅拉图代表嘎查与牧民陶朝鲁门、宝音达来二人签定承包土地合同。双方协商由陶朝鲁门和宝音达来开发乌兰朝鲁嘎查集体草场450亩,经营种植期为30年,承包时间到2027年12月31日止。该地块范围从1998年至今并未扩大,不存在非法开垦草牧场10000余亩情况,领取的450亩草玉米补贴,属于正常政策性补贴。

  陶朝鲁门在乌兰朝鲁嘎查承包经营的1号草场,面积为2795亩。2011年纳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1-2015年),禁牧面积为2795亩,补贴标准为4.74元/亩,5年共领取禁牧补贴款59617.35元。该草场2016年继续纳入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016-2020年),草畜平衡面积为2795亩,补贴标准为2元/亩,2016-2019年共领取草畜平衡奖励20124元。均属于正常政策性补贴。

  2.举报人反映的“牧民斯庆巴图,不符合贫困户身份却享受着国家扶贫政策,并且套取国家禁牧款20000余元。”问题情况不属实。

  经核查,斯庆巴图是新忽热苏木乌兰朝鲁嘎查牧民,从未享受任何财政扶贫资金扶持。

  斯庆巴图在乌兰朝鲁嘎查承包经营的73号草场,面积1498亩。2011年纳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1-2015年),禁牧面积为1498亩,补贴标准为4.74元/亩,5年共领取禁牧补贴35502.6元。该草场2016年继续纳入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016-2020年),禁牧面积为1498亩,补贴标准为6元/亩,2016-2019年共领取禁牧补贴32356.8元。均属于正常政策性补贴。

  3.举报人反映的“前支书陶玉君非法开垦草原70余亩。”问题情况不属实。

  经现场核查,陶郁君于1991年在陶朝鲁门家门前开垦20亩草原种植饲草料,此后该地范围未扩大,无非法开垦草原行为。

  4.举报人反映的“嘎查长杨韶友贩卖集体土地,非法获利90000余元。”问题情况不属实。

  经核查,乌兰朝鲁嘎查共有集体草场8508亩,其中8297亩分别承包给14户牧民,承包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剩余211亩以每年50000元租赁给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海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期限为2019年9月3日至2023年12月31日。集体饲草料地共有665亩,分别承包给8户牧民,承包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承包及租赁费用全部上交到苏木农牧业经营管理站指定账户,不存在贩卖集体土地非法获利情况。

  5.举报人反映的“牧民池俊锋在嘎查会议的通过下获得500亩草场的承包权,而后苏木政府以池俊峰为挂名户为由否决了乌兰朝鲁嘎查关于给予池俊锋草场的决定,导致池俊锋20余年生活没有保障,生活困难。”问题情况不属实。

  经调查,池俊峰的户口是在1997年时迁入乌兰朝鲁嘎查(未满十八周岁),原户籍所在地是毛力其格嘎查。第二轮土地草牧场划分承包过程中,毛力其格嘎查给池俊峰划分了一人份3.8亩的耕地,关于能否给予池俊峰划分草场一事,乌兰朝鲁嘎查专门召开会议,参会的两委成员及部分牧民代表一致不同意给其划分草场。通过走访证实,池俊峰在毛力其格嘎查生产生活,与父亲耕种近200亩耕地,生活相对富裕。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草原法律和法规,全面落实监管职责,严厉打击违法破坏草原行为。

  “临河西区新国泰附近可以闻到联邦制药厂的异味,气味难闻”。新华东街祥和家园,空气中异味浓重,已持续两三天,疑似养殖企业的动物粪便的味道或联邦制药的废气的味道,居民不能开窗换气。

  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位于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总面积15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员工约5700人,总投资80多亿元,环保投资约21亿元,是集医药中间体、原料药、药物制剂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药厂。项目分五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均经过环保部门审批,并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2014年以来,联邦制药对产生异味的苯乙酸车间、污水处理站、发酵车间等异味源先后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治理,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持续改进。对产生异味的废水调节池、废酸水调节池、酸化水解池、厌氧罐(UASB/IC)、CASS预曝池等设施进行了玻璃钢加盖密封,引入除臭系统来进行处理。联邦制药公司制定了《异味巡查制度》和《异味污染防治应急预案》,并安排现场环保员对各车间的环保设施做监督检查,一经发现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严肃处理。同时,联邦制药公司环保部联合行政部成立了异味巡查小组,针对厂区周边的异味进行巡查并嗅辨,根据气味特点查找异味源,并及时反馈到各生产车间,以采取进一步的改进措施,杜绝无组织异味逸散。同时,根据夜间气压低、不利扩散等因素影响,要求苯乙酸回收、苯乙酸配料、四效等异味源车间夜间不得生产。联邦制药在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数据实时上传。按照有关要求,聘请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对排放的污染物定期开展自行监测,检测根据结果得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虽然联邦制药不断地对无组织异味进行收集处理,对治理措施持续改进,但是在空气流通不畅、气压低等恶劣气象条件下,部分敏感人群仍能闻到异味,偶有群众举报。

  (一)继续做好异味的日常管理和控制工作。要求联邦制药环保部继续加大现场管理力度,提高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精细化管理与运行水平,保证各个污染治理设施的稳定正常运行;做好异味的巡查工作,遇到恶劣天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杜绝异味扰民问题。

  (二)继续做好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保证各个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和正常运行率,确保所有废气达标排放。

  (三)要求联邦制药公司新上活性炭吸附再生装置。针对102车间存在少量无组织气味逸散,而现有的碳纤维吸附再生装置解决能力已达到最大负荷的问题,联邦制药公司必须于9月底完成活性炭吸附再生设施安装,对102车间无组织异味做进一步的收集治理。

  (四)要求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实验、论证。邀请行业内权威专家学者协同攻关,引进新工艺,采取新措施,在异味治理上展现新成果,不断的提高公司的环保治理水平,朝着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努力。

  五原县金郡名源小区附近工地夜间12点以后继续施工,工地扬尘大、噪音也大,居民无法休息,要求有关部门予以治理和解决。

  举报人反映的“五原县金郡名源小区附近工地夜间12点以后继续施工,工地扬尘大、噪音也大,居民无法休息”情况属实。经调查,金郡名苑小区附近国锋祥府项目工地正在开槽、打桩,于2019年9月13日-14日,夜间进行打桩作业,造成噪声扰民。

  一是针对国锋祥府工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夜间施工作业造成噪声扰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法》有关法律法规,五原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于9月14日夜间巡查时,已发现该违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五城执责改字〔2019〕第6032号),责令立即停工,并进行立案查处。二是严查严管,严禁城区工地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实施工程作业,确保无噪声扰民行为;三是要求全部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有实际效果的减少建筑施工工地扬尘。

  磴口县靠近高速路边,电厂对面的鱼塘内有三根管道排入污水,可能是电厂或污水处理厂排出,严重污染了鱼塘水质,盼望给予彻底解决。

  经过磴口县住建局、磴口县环卫所现场核实,群众反映事项位于磴口县巴哈公路东侧7号排污泵站附近天然湿地,现为磴口县中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中水临时暂存地。该湿地埋设有两根管道,一根作为中水排放使用,另一根作为中水回抽使用。群众反映的“磴口县靠近高速路边,电厂对面的鱼塘内有三根管道排入污水”问题不属实。近期,由于管理不善,将该湿地南侧和北侧拦水坝冲垮,部分中水流入鱼塘。群众反映的“可能是电厂或污水处理厂排出,严重污染了鱼塘水质”问题部分属实。

  接到群众举报后,磴口县政府格外的重视,政府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责令环卫局立即安排机械、人员尽快将冲毁拦水坝做修复,充分的发挥回抽管网作用,降低现有中水水位。截止9月19日下午,该湿地南、北两侧拦水坝已全部修复加固,经过回抽,中水水位回到正常状态。今后,磴口县将责成磴口县环卫所进一步细化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做好中水暂存地堤坝巡查及人员管理工作,避免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临河区欧洲假日小区11号楼与12号楼之间,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占用绿化带设立五个电表箱,电磁辐射极度影响居民生活

  经临河区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详细情况如下:1.经现场查看,用户反映的5个电表箱实为1座环网柜和4座箱变。该5座设备属小区供电设施,该片用地由开发商确定为电力设施用地,不属于占用绿化带;2.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布的《500千伏特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指出,居民区工频电场限值4千伏/米,工频磁场0.1豪特斯拉,500千伏以下输电线路和变电站参照执行。国家对输电线路和居民房屋之间的距离有明确规定,110千伏导线与建筑物之间最小垂直距离为5米。所投诉地点电力设备电压等级为10千伏,电压等级远低于输电线路,相应的工频磁场和工频电场也远远低于标准值;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GB50053-94)规定,其变压器外廓与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5米。同行业监测数据表明,输电线微特斯拉,国家规定不得高于100微特斯拉。现场实测,投诉地点的电力设备南侧围栏至11号楼墙体9.75米,北侧围栏至12号楼墙体21.07米。距离远大于规定要求,相应所产生的电场和电磁辐射也大大低于标准值;4.电磁辐射是与其频率有直接关系,频率越高辐射越大。像这四座箱式变压器和一座环网柜频率仅为50Hz(赫兹,即频率单位),电磁波频率低于100kHz,电磁波会被地表吸收,不能形成有效传输,且箱变外壳有很大的屏蔽作用,所以10千伏电气设备的辐射量较小。

  经查阅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对比现场情况,该区域的供电设施符合标准要求。下一步,临河区将通过进社区宣讲和发放有关的资料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居民群众了解相关情况。

  临河区福满园小区内的垃圾桶清理不及时,有在垃圾桶内烧垃圾的现象,气味难闻,卫生特别差,草坪里全是垃圾和动物粪便

  经临河区调查,关于群众反映的“临河区福满园小区内的垃圾桶清理不及时”的情况不属实,福满园社区物业保洁人员按照“即满即清”的原则,每日均能将存放于桶内的垃圾进行及时清理,不存在清理不及时的情况;“有在垃圾桶内烧垃圾的现象,气味难闻”是由于该小区居民环保意识较差,往来居民会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扔在垃圾桶中引燃其他废弃物,导致桶内发生燃烧现象出现异味,属偶发事件;“草坪里全是垃圾和动物粪便”,福满园社区物业保洁人员每日不间断对小区内草坪进行卫生清理工作,能及时有效的清理草坪内存在的垃圾,但由于该小区内部分住户缺乏文明养宠意识,在遛狗过程中任其大小便,且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已进行多次劝导并张贴文明养宠相关宣传标语仍收效甚微。

  1、责成铁南街道办事继续加强对福满园社区垃圾桶倾倒的监管,确保该社区物业做到对所有垃圾日产日清。

  2、为避免垃圾桶散发难闻气味,责成福满园社区物业公司更换小区内无盖、破损较严重的垃圾桶,并张贴文明倾倒垃圾标识;目前已陆续更换8个有盖垃圾桶。

  3、截止9月22日上午,已责成铁南办事处和福满园物业公司对该小区内垃圾桶和草坪进行彻底清理,并要求物业加强巡查管理,避免居民在垃圾桶内投入易燃烧物质,确保草坪内干净整洁。

  经临河区调查,临河区塞北西街与人民路西侧是一条土路,文景国际小区、A40地块回迁安置小区在建工程位于该路段,当工程运料车辆经过时,偶尔会产生扬尘“道路扬尘大”属实;为防治扬尘问题,2019年7月解放街道办事处、城司已对该路段平整、铺红砂,并要求施工企业在施工期间每日对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若无刮风及沙尘天气,不会出现平日难以开窗通风的情况,“平日都难以开窗通风”不属实。

  1.责成解放办事处对该路段进行再次压实、平整,同时责成区城司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对进出车辆车轮及时进行清洗。

  3.截止9月22日,解放街道办事处已联系车辆对该路段进行压实、平整工作,市政环境公司已对此路段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并对辖区范围内环境卫生开展集中整治。

  曙光乡晨光二社新汽车站后面,紧挨日信小区,有50多户平房区,工人随地大小便,没有公厕,环境脏乱差,没有自来水都喝的是井水,垃圾到处堆放,出入不方便,下雨天家里地势低都被淹了;还有2-3家炼羊油的小厂子,臭味特别大,希望能改善一下

  经临河区调查,曙光乡晨光村二组平房区处于城乡结合部,属于日信华元棚户区改造范围(东升路以西、五原街以北、安东路以东、宏丰街以南—F50地块),涉及居民160户,现已有155户居民签订补偿协议意向书。由于该征收片区还有5户未签订补偿协议意向书,按照协议约定,暂时无法启动该片区征收工作。近几年,临河区责成市政公司、曙光乡等相关的单位对破损道路做维修、搭建临时简易厕所、清理生活垃圾和增设垃圾桶,该区域居民生活环境较以前有所改善,但也存在雨天出入不方便,垃圾清理不干净,无下水,无大暖,无公厕,冬季燃煤采暖的问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但考虑到晨光二组居民所反映区域属于棚改项目区,且已有97%的居民签订补偿协议意向书,待剩余5户签署协议后立即组织实施征拆工作。若在该区域实施厨卫改造项目,并对村庄内巷道、下水、公厕等基础设施做综合改造,不仅增加财政负担,且造成公共资源的重大浪费。

  1.责成曙光乡会同市政公司、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该片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

  3.责成市政公司安排环卫工人定时清理垃圾站和垃圾桶,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将该区域纳入日常保洁范围。

  临河区附二中西南角有一污水处理站不间断的有臭味散发,周围的居民和接送孩子家长提出异议,要求整改

  经临河区调查,该举报问题属实。临河区附二中西南角污水处理站自上个世纪90年代起就已开始运行,承担庆丰街以南、前进路以东、曙光街以北片区内的城市生产生活垃圾污水、雨水集中收集与处理的公共节点式市政枢纽设施,同时承担东门泵站、化工泵站、南区泵站三处的中转污水处理,日排水量超一万方,其选址建设与日常运行作业流程均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及行业有关标准。经实地查看,该处污水处理站由于起泵井口开裂,导致起泵时带出污水从裂缝外渗,产生异味,市政环境公司已责成道路队对开裂井口进行抹灰修补。另一方面由于目前行业技术受限,污水处理系统至今仍没办法实现全封闭自动化模式,在气压极低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地有轻微异味滞留,经科学仪器检测,并未达到有害人体的程度。

  责成市政环境公司对问题所涉开裂井口来修补,对该污水处理站设施进行彻底清洗检修,并继续加强对问题所涉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处理设备维运管理,和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的作业规范与安全意识培训。

  截止9月22日,市政环境公司已责成排水站分管负责人对问题所涉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全面复查,通知道路队进驻开始对开裂井口来修补,并加强了对该站所在工作人员的监管考核,确保该污水处理站运行规范、达标排放。

  俊峰华庭南区小区中间有大概三四亩空地,建有公共厕所,距小区住户窗户10到20米远,有臭味,下雨天更严重。

  经临河区调查,俊峰华庭南区小区中间有三亩空地,2012年由内蒙古华裕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至今未完工,项目区内空地上有一处废旧停用公厕,散发出臭味,群众反映属实。

  1.区执法局要求内蒙古华裕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自行拆除废旧公厕,对公厕内积存粪便进行清运并及时做消毒、灭菌,避免对小区周边住户生活带来影响。

  曙光乡晨光二队居民反映君诚园小区建设过中,不洒水,抑尘措施不好,有尘土。

  经临河区调查,君诚园(元)小区位于临河区临五路汽车站北,小区项目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由于抑尘措施不到位,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属实。

  2.责成区执法局对君诚元小区项目施工全套工艺流程的抑尘情况做跟踪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临河区建设南路万丰街交汇处虹美嘉园小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人畜粪便胡乱倾倒影响居民生活

  经临河区调查,该举报问题不属实,详细情况如下:该小区内并无明显堆积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或是人畜粪便,经过进一步了解,该小区目前陆续有住户进行装修,个别单元楼门口偶尔有小堆装修垃圾,虹美物业按照“即满即清”的原则,均能及时清洗整理。对于整个小区的生活垃圾,虹美物业每日早晚各清运一次,也能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在实地走访的过程中,发现小区内公共区域偶有散落粪便的情况出现,经查实属于小区内居民饲养宠物的粪便,由于小区内部分住户文明养宠意识不高,在遛狗过程中任其随地大小便,且虹美物业工作人员已多次进行劝导,张贴文明养宠相关宣传标识仍收效不大。

  责成车站办事处对虹美嘉园小区继续加强垃圾清运的监管,确保该社区物业做到所有垃圾日产日清。

  责成虹美物业继续对小区内住户的文明素养宣教引导工作,引导其养成文明倾倒垃圾、文明养宠等生活意识。

  临河区曙光乡山河湾附房未接大暖,冬季烧煤,污染空气,居民生活不便问题

  经调查,东环办事处曙光三队平房区没有大暖的片区(旧盟医院南平房)位于新华街南、北边渠北、东兴路西、晏江路东,现有平房住户346户,3.4万㎡。因该片区属于北边渠整治拆迁项目区,原则上不再安排该片区平房集中供暖改造,所以现没有大暖。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属重复举报问题。

  由于该片区属于征拆片区,原则上不安排接大暖。为保障居民温暖过冬和环境保护,按照《临河区2019年度清洁煤炭推广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9月12日,临河区人民政府发布了 《关于推广使用清洁煤炭的通告》,推广使用范围:临河建成区内,四至界限为东至朔方路、南至总干渠、西至临策铁路永济渠、北至绕城线日完成清洁煤炭招标采购工作,并得以推广使用,推广使用后将解决临河建成区内平房(包括东环办曙光三队平房片区)“没有大暖,自己生炉子取暖,空气污染严重”问题。

  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政府云木矿房后,废弃旧厂改造的一家生产保温制品(楼外保温塑料网)的企业,工人均为外地工人,晚上偷偷生产,天不亮的时候偷排废气,气味特别难闻,没有手续,没有一点的环保设备。

  信访人反映的“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政府云木矿房后,废弃旧厂改造的一家生产保温制品(楼外保温塑料网)的企业,工人均为外地工人,晚上偷偷生产,天不亮的时候偷排废气,气味特别难闻,没有手续,没有一点的环保设备”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保温制品企业为王洪波私自开设的网格布加工点,于2019年5月份开始施工建设,建成后断断续续生产,场内安装有两台燃煤烘干卷布机,生产产品为保温材料用的网格布,未办理任何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处于停产状态。

  一是乌拉特前旗生态环境分局于2019年9月17日责令王洪波立即拆除生产设施并恢复原状,于9月20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乌环罚告字【2019】Q30)。

  三是下一步将加大隐蔽区域巡查监督管理力度,一经发现生态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